我国固体矿产勘查领域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监理制度,中央财政投资效益再添保障
本报讯 8月27日,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西北项目监理部在西安正式成立,这标志着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监理制度开始全面实施,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固体矿产勘查领域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监理制度。
随着国际和国内矿产品资源需求的快速增长,目前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但同时,一些地质勘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工作质量,甚至弄虚作假。特别是当前大量资本涌入矿业权交易市场,形成了矿业投资多元化,地质勘查行业质量监管亟待加强。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伟说,由于地质勘查工作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特殊性和探索性,大量野外实际工作与设计可能存在出入,需要不断去发现和揭示;另外,过去很长时间以来,我国地质勘查工作一直具有浓厚的计划色彩,地质勘查经费基本采用专项管理、逐级下拨的方式,客观上造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地质勘查质量监管体系的缺失,从国家层面以及地质勘查的外部质量控制方面仍然缺少必要的监理机制。
因此,自中央地勘基金成立起就有采用项目监理制的构想,即基金中心主要负责项目的立项、设计审查和成果验收,监理机构代表基金中心对项目中间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勘查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程利伟介绍说,全面推行项目监理制度是地勘基金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建立地勘基金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环节,也是实现地勘基金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重要保证。
按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监理机构的组建方案,基金管理中心将在我国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设立六大区项目监理部。由于目前我国地质勘查监理体系尚未健全、社会地质勘查监理中介还相对缺乏,监理部暂时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六大区地质调查中心组建,模拟“第三方监理”的形式,按照“合同管理,法人负责”的机制运行。首批聘任的68名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权限,代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对基金项目的工作进展、施工质量、经费使用和勘查成果等实施全程监督管理。
据了解,中央地勘基金于2007年9月正式运行,中央财政注入启动资金20亿元,当年立项的地勘项目有126个,其中有43项获得成功,成功率近30%,远高于国际同类项目,并取得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